中國銀河證券公募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方法與說明
(2022版)
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
2022年2月1日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基金研究中心作為基金評價機構,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指引》”)的相關規定,制定了《中國銀河證券公募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方法與說明》,主要分為三個層次:適當性風險等級一般性規定、基金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規則、基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規則。
一、適當性風險等級一般性規定
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將公募基金產品按照風險由低到高順序,依次劃分為:R1、R2、R3、R4、R5五個等級,相應的風險等級名稱是:低風險、中低風險、中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將上述五個風險等級列為一級科目,根據我國公募基金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分,每個一級科目風險再細分為5個二級科目,以滿足公募基金繁多、復雜的基金分類。
公募基金適當性風險等級體系一覽表
序號 | 風險等級 | 風險等級編碼 | 風險等級名稱 |
1 | 一級科目 | R1 | 低風險 |
2 | 一級科目 | R2 | 中低風險 |
3 | 一級科目 | R3 | 中風險 |
4 | 一級科目 | R4 | 中高風險 |
5 | 一級科目 | R5 | 高風險 |
序號 | 風險等級 | 風險等級編碼 | 風險等級名稱 |
1 | 二級科目 | R1-1 | 低風險-1 |
2 | 二級科目 | R1-2 | 低風險-2 |
3 | 二級科目 | R1-3 | 低風險-3 |
4 | 二級科目 | R1-4 | 低風險-4 |
5 | 二級科目 | R1-5 | 低風險-5 |
6 | 二級科目 | R2-1 | 中低風險-1 |
7 | 二級科目 | R2-2 | 中低風險-2 |
8 | 二級科目 | R2-3 | 中低風險-3 |
9 | 二級科目 | R2-4 | 中低風險-4 |
10 | 二級科目 | R2-5 | 中低風險-5 |
11 | 二級科目 | R3-1 | 中風險-1 |
12 | 二級科目 | R3-2 | 中風險-1 |
13 | 二級科目 | R3-3 | 中風險-3 |
14 | 二級科目 | R3-4 | 中風險-4 |
15 | 二級科目 | R3-5 | 中風險-5 |
16 | 二級科目 | R4-1 | 中高風險-1 |
17 | 二級科目 | R4-2 | 中高風險-2 |
18 | 二級科目 | R4-3 | 中高風險-3 |
19 | 二級科目 | R4-4 | 中高風險-4 |
20 | 二級科目 | R4-5 | 中高風險-5 |
21 | 二級科目 | R5-1 | 高風險-1 |
22 | 二級科目 | R5-2 | 高風險-2 |
23 | 二級科目 | R5-3 | 高風險-3 |
24 | 二級科目 | R5-4 | 高風險-4 |
25 | 二級科目 | R5-5 | 高風險-5 |
二、基金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規則
(一) 常規分類的適當性風險定級說明
我們將公募基金區分為基于基金合同的主基金和基于份額的交易份額基金兩個體系。根據交易份額基金體系的《中國銀河證券公募基金分類體系》,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制定了基于該基金分類體系的具體三級分類的適當性風險等級,詳細見列表。
基金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的主要方法是:
第一、根據基礎證券產品的風險等級來確定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基金是投資證券的,基礎性證券產品的適當性風險等級是基金產品劃分的基礎。例如:股票基金是對股票的“抽象”,如果是組合投資的公募股票基金,原則上消除具體股票的非系統性風險,減緩股票投資的系統性風險。
第二、確定股票基金這個“錨”。股票基金是主流、成熟、常規的基金品種,股票基金的風險等級“錨”確定后,其他類型基金依序展開。綜合中國證券業協會、滬深證券交易所關于股票的風險定級原則說明,最終確定一般股票基金的適當性風險定級為R3中風險,但80%以上非現金資產投資于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的基金適當性定級為R4中高風險。
第三、根據股票基金的“錨”,確定債券基金為R2,貨幣市場基金為R1,混合基金介于股票和債券之間,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則,確定為R3。其中部分混合偏債基金,基金管理人定位為穩健收益品種,實際運作過程中,收益和風險特征與二級債基類似,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請下調等級至R2。
第四、債券基金也進行二級細分,債券基金接近貨幣市場基金的確定為R1,比如同業存單指數債券型基金。債券基金中可轉債基金接近股票的,則確定為R3。QDII債券基金和北上互認債券基金由R2上調到R3(2021年10月13日調整)。
第五、復雜產品的適當性定級。由于大宗商品基金、黃金基金、基礎設施基金(REIT)等比股票基金復雜,因此確定為R4。凡是杠桿基金的,在分類層面均確定為R5。
第六、FOF基金的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FOF是基金中基金,因此FOF基金的適當性風險等級“錨定”相近的基礎基金分類風險等級,比基礎基金低1-2個二級檔次。
分類的意義在于相同基金的歸類。歸類的過程也是基金風險收益關系日益清晰的過程。通過細致的分類,把隱藏在寬泛的大類基金中的不同風險差異充分挖掘與揭示出來,推動公募基金風險等級劃分精細化。當某只基金無法找到主流分類歸屬時,往往預示著這只基金比較復雜,需要提高適當性關注度。通過細致的分類,把基金中的簡潔、普通、常規、標準、成熟的基金產品歸類,減少適當性工作的強度。
《中國銀河證券公募基金分類體系》是一個一級、二級、三級的立體架構,其中三級分類數量超過200個。細致的三級基金分類,已經完成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的絕大部分工作。
后續我們會緊跟行業的創新與發展,對分類體系與適當性風險定級做適度微調。如有新的調整,我們會及時發布通知。
(二)2021年和2022年適當性定級調整說明匯總
1、關于投資創業板和科創板的基金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2021年1月18日發布《關于2021版基金分類的簡要說明》,廢止2.1.5科創主題偏股型基金、2.3.11科創主題靈活配置型基金、2.10.5定期開放式科創主題偏股型基金、2.20.3封閉式科創主題偏股型基金,這4個三級分類下的基金調整到各自偏股型基金、靈活配置型基金中去。主要考慮科創主題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行業分類或者主題分類,科創板與創業板、中小板一樣,也是基金配置的對象之一。創業板與中小板也并未設置相關主題的基金分類。另外科創主題對應的業績基準的指數橫跨覆蓋較多行業。為此相關科創主題分類的適當性風險等級也跟隨分類一并廢止。同時明確,80%以上非現金資產投資于創業板和科創板的基金適當性定級為中高風險R4。
2、關于北交所主題基金的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2021年11月16日發布《關于公募基金產品投資北交所股票適當性風險等級認定的通知》,認定投資于股票(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在60%及以上,其中投資于北交所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資產的80%,基金產品的適當性風險等級定為R4。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其他基金,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按照原有掛鉤中國銀河證券公募基金分類體系的定級標準不變。首批投資北交所的定期開放混合基金啟動發行,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新設立主代碼口徑三級分類“2.10.3定開北交所主題偏股型基金”,交易代碼口徑三級分類“2.10.3定開北交所主題偏股型基金(A類)”、“2.10.4定開北交所主題偏股型基金(非A類)”,上述分類的適當性風險等級為R4。原于2020年12月7日發布的《關于公募基金產品投資新三板精選層股票適當性風險等級認定的通知》同時失效。
3、關于基礎設施基金(REIT)的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2021年6月20日發布《關于公募REIT基金投資者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的說明》,確認基礎設施基金(REIT)的等級為R4。
4、提高QDII債券基金和北上互認債券基金的適當性等級到R3。2021年10月13日發布《關于QDII債券基金與債券型互認基金提高適當性風險等級的通知》,將 QDII 債券基金和債券型互認基金的適當性等級從 R2 調高到 R3。在中國銀河證券基金評價系統中進行歷史記錄,不執行追溯機制。2021 年 10 月 13 日之前仍然是 R2,2021年 10 月 13 日開始是 R3。
5、新增分類的適當性定級。2021年10月19日發布了《關于調整“指數債券型基金”分類和新增“封閉式混合FOF”、“QDII跨境ETF聯接基金”分類的說明》。
債券基金取消原三級分類中的“3.7.1指數債券型基金”,并根據基金主要投資的債券類別,新設了“3.7.1利率債指數債券型基金”,適當性定級為R2;“3.7.3信用債指數債券型基金”, 適當性定級為R2;“3.7.5可轉債指數債券型基金”,適當性定級為R3; “3.7.7同業存單指數債券型基金”,適當性定級為R1。
FOF基金新增設置了二級分類“10.24封閉式混合FOF”,三級分類“10.24.1封閉式混合FOF”,適當性定級為R3。
QDII基金新增設置了三級分類“6.1.7QDII跨境ETF聯接基金”, 適當性定級為R3,原三級分類“6.1.5QDII跨境ETF基金”中的ETF聯接基金統一調整到新設分類中,適當性定級沒有變化。
6、2022年1月19日發布《關于部分基金類型調高適當性風險等級以及新老劃斷分步實施的通知》,決定從2022年2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公募基金適當性風險等級,將《中國銀河證券公募基金分類體系(2022版)》中的部分基金類型調高適當性風險,并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分步實施,給予行業緩沖期穩妥有序做好適當性工作。此次共有53個三級分類調高適當性風險等級。
三、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規則
(一)基金管理人適當性風險評價。根據《管理辦法》與《實施指引》,建立了包括基金管理人治理結構、誠信狀況、經營管理能力、投資管理能力、內部控制、合法合規情況的《基金管理人適當性風險評價體系》。基金管理人適當性風險評價的權重在公募基金產品評價中占比不超過20%。
(二)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評價。根據《管理辦法》與《實施指引》,建立了包括基金產品合法合規、發行方式、類型、組織形式、托管情況、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限制概況、業績比較基準、收益與風險匹配情況、投資者承擔的主要費用等的《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評價體系》。產品因素適當性風險評價的權重在公募基金產品評價中占比超過80%。
(三)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初始定級。新的基金根據招募說明書刊登的基金產品概要內容,首先確定所屬基金分類,原則上根據基金分類確定風險等級,特殊情況的再精細確定。一般來說,初始定級因素在產品評價中的權重超過80%。
(四)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持續性評價。基金產品初始定級后進入持續性評價階段,持續性評價因素在產品評價中的權重不超過20%。
1、季度評估。每個季度基金季報披露完畢后一周之內,根據披露的季報信息,結合基金資產組合、凈值增長率、業績比較基準、標準差、股票行業明細以及其他公開披露內容,進行適當性風險等級的再評估并重新定級。風險等級沒有變化的繼續維持,有變化的注明變化的原因并醒目方式進行提示。
2、半年度與年度評估。基金大約3月下旬與8月下旬分別披露上一年度報告與本年度上半年報告,根據半年報與年報更為詳細的信息,進行適當性風險等級的再評估并重新定級。風險等級沒有變化的繼續維持,有變化的注明變化的原因并醒目方式進行提示。
3、不定期評估。根據基金公開信息披露,不定期評估部分基金。風險等級沒有變化的繼續維持,有變化的注明變化的原因并以醒目方式進行提示。
(五)基金產品與基金分類的適當性差異提示。具體單只基金產品的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以所屬基金分類以基準,再根據自身特殊的產品因素、管理人因素做微調。特別情況下,可以對單只基金產品做重大調整。一般來說,某只基金的適當性風險等級與其所屬的三級分類的風險等級是一致的。凡是不一致的,變動的是二級科目的,屬于小類調整。凡是不一致的,變動的是一級科目,則需要重點關注并以醒目方式進行提示。
四、規則文檔與簽約授權使用說明
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在具體執業過程中,將根據《管理辦法》、《實施指引》以及公募基金行業發展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優化適當性風險等級評價體系的工作,并在官方網站等地方及時刊登各類業務規則文檔。
簽約機構使用。簽約的合作伙伴通過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網站專區,憑借用戶名與密碼登陸下載自身機構旗下基金的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結果。
公募基金適當性風險評價結果授權。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向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提供自身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公募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評價體系》及其相關內容的使用授權。該體系與內容是基金研究中心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制作的一系列指標及其結果,并且根據監管規定、行業自律規定進行的持續性更新。該服務的具體內容如下:(1)公募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評價結果(R1、R2、R3、R4、R5),可以對外公開引用。(2)基金管理人適當性風險等級評價,該評價結果僅限甲方內部使用,不得對外公開引用。
我們制定《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公募基金產品適當性風險等級劃分方法與說明》在網站專區(www.yhzqjj.com)披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及行業協會意見持續修訂、補充、完善。
中國銀河證券公募基金分類適當性風險等級一覽表(2022年2月版).xls
《風險提示》
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者應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基金交易及相關業務。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投資者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資者應遠離非法證券活動,嚴格遵守反洗錢相關法規的規定,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